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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教公司更名后的做法
 
问题补充: 服务社的工程师:您好!
有个烧脑的问题请教:公司更名后的做法有两个,1、直接修改公司名,这时发现PB中的所有旧合同、旧申请全都变成了新公司名,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吧,因为当时的主体名称、盖章都是旧公司名,只有变更生效的才是新公司名;2、如果新增一个新的法律主体,则所有员工的岗位都要重新变动,这是发现有另一个新情况,就是OA中也变成了新的岗位,包括旧OA信息。所有旧OA信息都发生了变化,给查阅历史资料时,得脑补当时是什么身份下所作的批示,如果能固定当时的岗位就好了。一般情况下,合同生效后,双方公司名就固定了,如果不变动取名,则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了,而且,以后查询时,也不用从多个表中取值了,查询速度也快些,是否可以考虑,合同,报销,当下岗位等这些需要固定名值的,直接保存所当时所对应的名值就好呢。希望考虑一下这种情况,祝愿服务社越来越好。
提问者:sz_jfliu  提问时间:18-01-03 10:50  
 最佳答案
05号讲师 的答案  ( 采纳时间: 18-01-04 19:28 )

您好,这是很好理解的,比如以前在财务系统中用某个科目做了凭证,并把凭证打印出来,但后来改了科目名称,那么在系统中查以前凭证时,科目名称就变了,而纸质凭证不会变。系统中改变名称是正确的做法。
0 评论  回答时间: 18-01-04 19:2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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